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验教学材料经费
使用管理办法
为适应我校教学改革的需要,合理调度及使用实验教学材料费,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及材料经费的使用效益,本着责权利相结合、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管理职能、调动基层积极性的基本原则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实验教学材料费的使用范围:
1. 不属固定资产范围内物品的购置。物品包括材料、低值品和易耗品。
材料:指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。如金属、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、燃料、试剂及化学药品等。
低值品:指价值在800元以下,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,能独立使用的物品。如低值仪器仪表、工具、量具等。
易耗品:指在使用过程中易于消耗的,不属于固定资产、材料和低值品的物品。如玻璃仪器、元器件、零配件、计算机耗材等。
2.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、维护、安装、调试等所需配件及材料的购置。
二、实验教学材料经费的分配依据及原则:
1. 各实验项目的实际消耗情况
2. 上一年度经费额度和使用情况
3. 本年度参加实验的生时数及分组情况
4. 新建实验室启动经费
5. 开放性实验运行的实验材料经费
6. 兄弟学校的经验
三、实验教学材料经费的管理及使用:
1.实验材料费是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,专款专用,不得挪做他用。各单位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,并确定院级领导一人负责此项工作。
2.各单位必须根据全年实验教学任务情况,合理计划和使用切块经费,保证实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。
3.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的物资申报、采购、出入库及付款报销程序,具体程序如下:
① 计划申报与审批:使用人根据教学需要填报实验教学材料申购计划表,经办公室主任、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后,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批准。申报表要有专人负责整理存档,以备有关部门审计、检查。
② 采购:各教学单位提出需求计划,逐级上报学院汇总,分管领导审批后列入计划方可采购③ 入库、出库手续:购进的物品,要按规定及时办理入库、出库手续,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,并进行物品分类登记等的帐目管理,入库、出库手续要求有两人分别负责,不得由一个人统一办理。
③ 付款报销:各单位所购物品必须由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和院长在发票上签字后,按财务处有关要求办理付款报销手续。
4. 各单位在每学期结束前一周(下半年在12月31日前),填写实验耗材费使用情况报告单(见附表)报学院备案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验室
2022年02月22日